理财保险的特点(6篇)
理财保险的特点篇1
险种设置到位。陕西是农业大省,陕北、陕南、关中地理、气候、种植条件差异大,农业保险险种险量设置要从全省政治、经济、地域等角度考量,将险种设置合理。为此,省财政厅积极申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品种及创新开展地方品种,做好中央财政开展的种养两业及森林保险品种试点和地方主要特色经济作物及畜牧业品种试点。查勘理赔到位。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省财政厅指派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地查看灾情,督导农业保险承保公司做好灾情确定、保险理赔工作,要求当地财政、农林、保险等相关机构,迅速查明灾害实情,查核要到每个受灾农户,每块受灾地,让农业保险的惠民政策稳定民心。2011年陕西省实施政策性核桃保险以来,第一次遇到承保的核桃大面积受灾,多地域查灾,多人口赔付,赔付过程敏感、艰辛、紧迫。省财政厅厅长张社年要求做到最先赔付烈军属和生活特别困难的果农,重点赔付当地有影响的大户,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不留死角盲区,7月底之前把赔付钱款全部打到果农一折通(卡)上。受灾果农获得保险赔付资金1650万元,惠及近百万人口,再次显现了政策性核桃保险呵护民生的巨大社会效能,9月份“回头看”检查时群众都很满意。制度完善到位。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预算、果业保险量分配、试点区域划分、受灾评估、保险理赔、抽查督导等环节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及时在省财政厅网上公开,让省财政系统和相关保险公司及时掌握,及时落实农业保险预算,完成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二是完善理赔标准制度。为使赔付过程合法、合规、合情、合理,既要严格物化成本标准,又要根据受灾程度不同权希安曹岚2013年4月,陕西省商洛市因严重的强霜冻天气造成正在开花授粉的核桃大面积受损,部分县区损失程度极其严重,核桃树几近绝产。灾害发生后,陕西省财政厅和政策性核桃保险承保公司——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及相关农林单位,做到组织领导、宣传引导、险种设置、查勘理赔、制度完善“五个到位”,将政策性核桃保险理赔落到实处,为百万受灾果农解除了后顾之忧。组织领导到位。一是建立以省、市、县政府各级分管领导为组长,由金融、农业、财政、保监、气象、农林、保险经办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农业保险领导组织协调机构。二是将农业保险工作纳入地方年度工作考核项目,建立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的支持保障制度,促进农业保险业务发展。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由省农业保险工按比例赔付,做到“集中理赔全面、分片理赔到位、单点理赔保底”,赔付结束要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意见反馈制度。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的同时,还要兼顾山区农村特点,通过意见箱、问卷调查、暗访调研等方式,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及时答复解决群众各种意见、建议和问题。商洛市此次承保核桃受损总面积42500亩,赔偿金额1650万元。赔付之后,果农真正感受到政策性核桃保险的好处,纷纷打听保险政策,争取2014年多投保。
商洛市也希望扩大核桃保险承保面积。从商洛市政策性核桃保险理赔全过程反思农业保险的设置、理赔、完善等工作,我们认为还有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和完善,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思考一:组织领导模式的差距导致农业保险发展不平衡。从其他省市互相交流和调研情况来看,凡是对农业保险工作较为重视的省市,组织领导规模较高,更有利于农业保险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责任划分和末端落实。陕西省每年由相关单位配合省金融办制定当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但是在实际推行过程中由于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农业保险工作重视程度不一,市、县配套资金落实结果不一,影响了整体农业保险工作的管理提升和持续发展。思考二:保费补贴比例的差距导致农业保险覆盖不平衡。陕西省农业保险规定,各个险种农民承担比例从15%-60%不等,财政补贴比例较外省相对较低,农民投保成本较高,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例如小麦、玉米、棉花保险的保费,农户自担25%,而山东省农户承担比例为20%,内蒙古自治区所有政策性农险业务农民自缴部分保费比例不超过10%。陕西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比例偏低主要受制于财政配套资金的不足,尽管较往年有所增长,与全国情况相比补贴数量和补贴力度仍然有很大差距,导致农业保险覆盖不平衡。思考三:争取特殊政策的差距导致农业保险总量和险种设置不平衡。陕西省苹果总产量占我国苹果总产量的1/4,虽然苹果保险保障水平和受惠果农人数不断提高,但从全省整体情况看,苹果保险试点面积仅为全省种植面积的5.3%,远不能满足全省苹果生产的需要。目前该险种仅有省、市县两级地方财政补贴共50%,种植户及财政部门的负担都相对较重,筹集补贴资金已成为全面推广苹果保险惠及三秦百姓的最大障碍。从全国其他省市特色农业发展情况看,很多省份通过争取中央政策已将当地特色和支柱农业品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范围,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进行保费补贴,例如藏区的青稞、牦牛、藏系羊,海南省的天然橡胶等,为这些种植、养殖业品种的生产稳定,灾后及时恢复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后,应用好中央财政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改变单一险种的投保规模较小,覆盖率较低,险种险量设置不足的现状。思考四:盈亏结果制约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规模不平衡。2011年以前,陕西省农业保险每年试点的只有中央的2个险种和地方的2个险种,省级保费补贴预算资金每年2000万元;自2011年后虽然险种种类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但是单一险种的试点规模都很小,覆盖率较低。由于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较小,亏损严重,愿意参加农业保险工作的公司少,政府话语权较小,所以在承保条件、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设定时往往需要考虑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
本文作者:权希安曹岚工作单位:陕西省财政厅
理财保险的特点篇2
【关键词】保险理财业务;保险意识;功能
0引言
伴随经济的全球化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继续保持着快速的发展,同时金融改革和开放也在加大,人们的投资理念逐渐转变,对投资的需求在日益提升,需要有更多的理财工具提供给人们选择。随着保险业自身的发展和完善,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为了达到规避风险、保值增值的效果,人们开始更多的去了解、选择保险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与传统的险种有明显的区别,它是集保险保障和理财于一身的新型险种。自从1999年平安公司推出了第一款“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就拉开了保险理财业务在我国的推广序幕。后来各家寿险公司都相继推出了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如分红保险、万能寿险等险种,为保险理财业务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开创了新气象。与储蓄存款、国债的低风险低收益和股票的高风险高收益相比,保险理财则兼顾保险保障、储蓄、投资的特点,所以保险理财业务还是具有相当大的市场潜力。
1我国保险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
随着人们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财富在渐渐积累,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也在走向开发、成熟,人们的理财意识在提高、理财需求在增加。保险理财以其自身的保障、投资理财的多元化特点,在我国必然会进入到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成为一个朝气蓬勃的行业。在2007年资本市场异常繁荣的环境下,保险理财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保费总量急剧提高,但在2008年的金融风暴中,我国保险理财业务也受其影响,大部分理财产品收益下降,可分红型理财产品以其稳定的投资性、可靠的保障性,还是得到了人们的肯定。
就保险理财业务的发展道路来看,保险理财产品具有风险低、收益稳定、保障合理的特点,同时人们的保险理财意识显著提高、家庭财富数量的不断积累,未来保险理财业务必然会得到快速发展,成为促进寿险行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另外,就我国寿险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居民保险的密度和深度还有较大差距。据调查,当前全世界商业保险人均投保的比率已经超过了50%,而我国居民的投保率还不到5%,这足以呈现我国商业保险的保障度还处在相当低的水平。当前国家对金融业管制严格,对保险行业的限制较多,加上人们对资本市场缺乏理性认识,我国的保险市场一时还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理财产品的社会经济基础,随着国家的金融改革的深入,对保险限制的放宽,这一现状将有所改善。届时各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将退出大量的理财产品,以便争夺这块巨大的潜在市场,那必将引起一场激烈的竞争。但就目前我国保险理财业务还存在不少缺陷,有待我们去不断的完善。
2我国保险理财业务存在的缺陷
就国外发达国家的投资理财发展历程来看,相比收入较高的白领阶层是投资理财的主力军,据美国的一项调查发现他们的个人金融资产结构是:保险占23%、银行存款占8%、金融债券占14%、基金占40%、股票占15%。我国保险理财发展较晚,人们对保险理财的了解和信任有限,有时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纯属“从众心理”或被动购买,即便自己主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也有许多的误解。我从以下几点来说明存在的问题:
2.1保险公司自身的不足
由于保险公司经营领域受到国家主管部门严格的监管限制,以及自身投资水平有限,使得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结构不合理、资金运用渠道单一,投资在有价证券的方面很少,更乐于把资金放在比较安全的银行存款、现金上,造成保险资金的综合收益较低。在国外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运用注重的是,将收益与风险进行有效的匹配,形成较为合理的投资结构,基本是以有价证券投资为主,实现资金使用的多元化。可见,我国保险公司自身在投资领域的不科学、不合理,导致我国保险理财业务的发展受到较大限制。
保险投资涉及到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它包括了投资的所有方向:股票、有价证券、不动产投资、风险投资等。正因为投资范围广,才显得风险控制在保险资金运用中的至关重要性,当然其难度也非常大。针对不同的理财产品具有不同的利率和偿还期限,所以需要有不同的投资方式、利率和期限与其相互搭配。显而易见,依据保险投资的特性要求,就需要有具备高素质的投资管理人才,以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满足保险资金收益的需要,以便保障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保险投资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利益,使得保险资金在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方面进行有机结合。具备熟悉投资业务和较强投资意识的高素质投资人才,是保险资金运作的关键。当前我国保险公司正因为缺乏大量符合要求的投资人才,没有科学、有效的进行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直接导致其投资水平偏低。
2.2人们歪曲了对保险理财功能的认识
由于人们在进行个人理财的过程中,在心理上产生对收益的片面追求,没有正确认识到保险理财产品的功能,导致在实现保险理财目标上存在一定偏差。我们都知道,经济补偿是保险的最基本职能,保险理财产品的核心价值就是保障作用,想通过买保险来实现发财的目的是不可能的。投资或分红在一些保险理财产品中只是一种附加功能,许多投保人对这一点并没有意识到。有的人比较喜欢盲目跟风,购买一些当时热销的分红险、万能寿险等,却忽视了理财中最重要的保障功能,等到知道收益与期望值有较大差异时,不顾损失要求退保,这样既没有获得理财带来的收益,又会造成大量的资金损失,甚至从此对保险理财产品失信,产生抗拒。导致这样的后果当然离不开保险展业人员片面强调产品投资的误导,但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时只顾收益,而忽视保障功能的投资理财心理也是关键。
2.3社会大众的保险意识低,缺乏需求
当今世界商业保险人均投保率超过了一半,而我国居民商业保险投保率还没有5%。据一项调查报告发现,我国保险市场的潜力巨大,但人们对保险理财的认知度比较低,需求非常有限。在针对上海、大连等几个城市的25-45岁中等收入以上的已婚女性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其中18%的人对保险公司缺少信任;23%的人缺少对保险公司产品、服务的了解;37%的人没有购买保险产品的意愿,其中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富余的钱。另外一项是针对中国寿险市场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人对保险并不熟悉,人们对保险的保障、理财功能认识比较有限,特别是对保险理财产品的认识不详,造成保险理财业务缺乏有效需求。
3促进我国保险理财业务发展的措施
3.1保险公司要加强自身的建设
不仅要充当保险理财产品的提供者,还要树立良好的理财顾问形象,这就需要强化保险理财的认识,深刻理解保险理财的内涵,搭建好与投保人之间的桥梁。一是要根据不同投保群体的需求,符合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开发出与之相应的新产品;二是针对不同投保人的需要,帮助投保人制定出客观实际的理财规划方案,为投保人树立起科学、合理的个人理财意识。营销人员在展业的时候,要让客户认识到投资理财需要有合理的风险规避方式、稳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以及理财产品要具有及时应急支出和变现的能力,这样客户的财富才能够更加牢靠,通过保险理财让客户享受到自己的利益,以及感受到保险在理财中的真正意义。同时需要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加强与国际间的人才交流,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优秀保险投资人才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变我国保险业投资管理水平偏低的局面。
3.2正确认识保险理财功能
投保人首先要明确自己或家庭面临的哪些风险,然后根据自身的需求制定出一份适合的保险理财规划。保险是对未来不确定的风险预备的经济补偿,它在理财中起到的是规避潜在风险的作用,这是它不同于其他银行、证券等金融产品的最大特点,即保障功能。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时,需要认识到它具有其它金融产品不可替代的内在优势。这样投保人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购买合适的保险理财产品,如分红险、子女教育险等。
3.3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
通过保险公司与相关部门加大对广大社会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一是,要依据投保人对保险保障的需要,针对不同的保险理财产品的功能、权利和义务等,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介绍,使人们都能意识到自身所处的环境中面临的风险,打破承担风险的传统模式,将保障作为保险理财产品规避风险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以便扩大人们对保险理财的需求。二是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提高自身的信誉度,消除人们对保险的偏见,通过承保、理赔等环节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树立起自身的良好形象,并且组织成立专业化的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的宣传,同时也要利用保险监管部门的优势资源,加强对保险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例如承办大型保险活动、为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提供赞助等。相关信息要实现充分的公开,让人们充分了解相关法规、保障政策等。
4结论
综上所述,保险理财业务在我国曾高速发展,甚至成为一些保险公司获利的主要领域,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并结合我国保险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提出了一些促进保险理财业务发展的有效措施。我们可以展望,在未来竞争激烈的保险理财业务发展中,保险理财如何能够把握市场机会,赢得客户认同,才是其真正的发展之道。
【参考文献】
[1]赵立航《保险理财规划理论与实践》[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6
理财保险的特点篇3
关键词:财产保险;营销机制;策略
1、人寿保险与财产保险在营销过程中的主要不同
由于人寿保险营销先于财产保险营销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很多地方都是借鉴人寿保险营销经验,但不能盲目照搬,必须正确对待寿险营销和财险营销的不同。两者保险营销的主要不同地方有:
1.1我国寿险营销和财险营销根本区别就是它们的发展水平不一样,发展基础也不一样。
我国从1992年开始以来,友邦保险公司率先开个人寿险营销新方式,国内其它寿险公司都积极效仿,使其在各寿险公司中成为第一大业务来源。而财险营销相比于寿险营销则有很大区别,首先是起步较晚,由于寿险营销发展良好,各财险公司也积极效仿,于近两三年开始进行试点;其次是仅仅有高涨的热情,缺少足够的资金投入热情;再次是对适合营销的产品没有进一步认真开发,这作为一个瓶颈制约着财险营销发展,有的基层公司积极改革,提出“全员营销”策略,但面对潜力巨大的、多种多样的保险市场,如私营企业财产保险、私家汽车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缺少相应的新型营销产品。
1.2从市场潜力上讲寿险营销大于财险营销。
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养老保险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生活水平及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使得寿险营销具有更深远的潜力;其次,补偿性作为财产保险的特点,决定了其不能重复保险,而且不能无限制保额,而与寿险相比则有很大区别,只要投保人愿意,经济允许,就可以任意购买很高的保险保障,即使一个人重复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不会限制其行为。
1.3两种保险的保险营销对象各异,保险标也不同。
人的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险标,是人身保险的主要对象,而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是财产保险的主要对象。现阶段,大部分财险产品是以单位为对象进行设计的,以城乡居民个人的财产保险为对象设计的保险只占较小的比重。
1.4两种保险产品技术质量有着极大的区别。
寿险产品是以“个人”为重点进行推销,营销人员经过短期的岗前培训,对一些简单的法律、保险、医学常识进行了解,掌握相关产品的条款,然后就可以开展个人寿险营销业务,它相比于推销财险产品在技术要求上较低。财险产品因其具有较多的保障标的名目,所以开展财险产品业务大都会有更多的相关知识涉及,不仅仅涵盖寿险产品需要的相关知识,还包括各种机器、汽车、船舶、建筑、工程、财务、天气等相关知识。所以,保险公司和营销人员要想真正做好财险营销业务,必须在技术上有较高的要求,不管是业务技能、人才结构、综合素质,还是营销员的培训,都要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
2、建立健全财产保险营销机制的策略
2.1财产保险开发的险种要与个人营销相适合,加强个人营销业务的发展。
综合性业务和分散性业务是险种开发的重点。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财产保险业务无疑具有巨大商机,重点就是设计出的险种必须适当,也就是说开发出的新险种既与个人营销相适合又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2.2个人营销想要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发展,营销员队伍建设是其首要条件。
第一,创造条件推动产险营销发展壮大,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确立与财险特征相适合的销售模式,构筑产险营销体系;第二,发展财险个人营销的重点步骤就是将手续费适当提高,建立合理的淘汰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快险种开发以适合个人营销。开发新险种,扩大服务范围,重点加大综合性险种和分散性业务,对保险费的可扩充性进一步增强;第三,应建立两大新的体系进行个人销售和直接销售,在公司内应抓好营销培训,树立服务营销理念,完善营销管理制度,设立营销管理机构,建立科学有效的产品开发机制以及覆盖广泛的社会营销网络,加强营销队伍的管理,通过经营分析工具对营销管理工作进行规划,积极倡导职场文化,以主管为中心,制定具有吸引力、竞争力的产险营销策略。
2.3财产保险的延伸服务极为重要,它是财产保险个人营销业务发展的根本。
保险延伸服务,就是保险基本功能已经实现、基本服务完成后,为了使客户更加满意所进行的附加或拓展服务。延伸服务是通过与不同客户和自身业务特点紧密结合所开展设计和的一项特色服务,正常的业务流程之中并没有将此列入。
2.4个人营销业务想要在财产保险上谋求发展,必须以财产保险分散性业务的拓展为前提。
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已经打开,市场竞争态势日趋严峻,导致财产保险的集中性业务发展具有极大阻力,与此同时,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收入的极大提高,又将一个较大的市场潜力提供给分散性业务。所以,国内财产保险营销的战略重点就是开拓分散性业务。分散性业务具有较大的同质风险市场总量,但赔款金额及限额相对较低,保险标的相对分散;简单易懂保险产品条款;大部分是以只有较小规模的各类个体经营者或个人为其投保人。营销模式的定位是由分散性保险业务的特点决定的。客户需求变化的满足是以优质的保险服务为前提,因此要求推销人员必须不断创新营销手段和观念内容,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转为目标,从形式到内容不断更新,始终与市场德“保鲜度”保持一致,充分发挥自己的特色,从而赢得客户,以自己独特的风格在同行业中迈步前进。
参考文献:
[1]严鸿和,黄清清,杨皖苏,董登权.寿险业转型期完善保险人制度的对策研究[J].科技和产业.2006(10)
理财保险的特点篇4
一、财务公司风险特点
财务公司是以企业集团为基础,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拓展集团的经营业务,增强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体现出重要作用。但财务公司在运用资金支持、服务集团过程中,暴露出很多经营方面的风险。其风险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体制因素影响金融风险。财务公司管理活动受到集团企业直接的干扰,同时会受到集团企业自身风险的影响。
第二、分布较广。财务公司不但能开展银行业务,还能开展保险、证券投资等业务。如福特、通用下属的财务公司都可以开展租赁保险、消费者融资、汽车经销商融资等服务。而多元化业务也体现出财务公司金融风险分布较广的特点。
第三、集中度高。现在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信贷,因为政策的制约,信贷业务又以集团为主,这种高度集中的风险会提高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
第四、结构体现出侧重点。在风险构成上,政策风险与体制风险的影响较大,每种风险也有各自的侧重点。
二、财务公司风险形态
第一、信用风险。这是我国银行面对的重要风险,并且在财务公司的总体风险低情况下,也有着集中度高的体现,其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债务人没有履约,但恶意不还贷款的情况很少。
第二、利率风险。我国利率市场化还没有真正实现,财务公司因政策性因素会提高其利率风险。当上调贷款利率时,客户会降低贷款数额,因为客户的同质性和单一性,财务公司难以运用营销方式提高贷款需求,难以提高收益。当贷款下调利率时,虽然客户会增加贷款要求,但因为资金来源具有局限性,财务公司不能像商业银行那样放大产品供给,难以运用提高贷款数量的方式弥补下调利率而产生的收益损失。
第三、市场风险。其概念是因为资产市场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因素,给财务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但因为财务公司投资范围较大,使其承担着更严峻的综合市场风险。
第四、流动性风险。通常而言,出现流动性风险的原因包括资产质量及其结构因素、负债类型及其结构因素以及资产负债平衡因素等内部因素,还包括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利率变动因素、国家货币政策等外部因素。集团公司与财务公司各自的流动风险存在相互影响、相互放大的现象,当集团缺乏资金、经营困难时,会减少财务公司的资金供给,而自身的流动性风险也会不断提高,同步放大集团企业的流动性风险。
第五、操作风险。由于财务公司内控机制和治理机制失效而出现操作风险。其主要影响因素是集团大股东干扰财务公司独立经营,使其成为大股东不计成本从社会融资的工具。
第六、法律风险。和商业银行相比,财务公司业务具有封闭性,降低其出现法律风险的可能性。此外财务公司还要面临声誉风险、转移风险与国家风险等金融风险。
三、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策略
(一)增强金融监管的理念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财务公司要对监管予以重视。首先管理者要具有先进、科学的监管理念。运用相关的监管体制,可以全面预防和控制金融系统风险,推动金融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保证金融市场的顺利运行。按照我国财务公司金融风险监管的实践经验,风险监管可以提高风险防控的效果。但监管中也会产生成本,出现监管失灵的现象,影响金融管理的改革创新,降低企业竞争力。所以财务公司要建立起效率、服务、开放、公平等管理理念。在决策重大事件时,要坚持科学、民主和实事求事的思想;出现政策性变动时,要给予财务公司知情权与话语权,避免出现个人或少数人决策和管理的不正常现象。另外监管部门要站在改革金融市场和发展集团的高度上,重视财务公司影响和作用,妥善解决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预防和控制各种风险。总之,监管部门要以实践经验为前提开展调研,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监管策略。
三、严格管理资产负责的比例
根据资产负债比例进行控制和管理,可以强化经营管理方面的约束机制,提升资产的效益和质量,进而达到经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间的优化组合。按照规定财务公司风险资产应占资本总额10%以上;对于负债大于一年的,其与总负债的比例应该高于50%,而拆入资金和注册资本全额比例要达到100%;产品融资金额、买方信贷、消费信贷等要低于产品预售价格的70%。财务公司在经营时,要遵守相关指标,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符合发展需要的自控体系,要重视其可操作性,并围绕比例管理开展工作,其内容包括对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指标的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财务公司的财务风险比较大,管理者应该在建立健全体制的基础上,提高防范外部风险的能力,而应用监督机制是提高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应用监督机制时,第一、要提高稽核的任务和职责,保证每个机构都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充分体现出监督的作用。第二、应该提高现场稽核的力度,在金融风险产生的初级阶段要实施有效控制,避免其扩大和发展。另外要重视全面稽核的应用,并让其发挥出自身的优势。由于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要以集团企业为基础,在经营环节上存在一定特殊性,所以财务公司要有针对性的对稽核重点进行监督管理,或对新业务开展重点监督。第三、开展内部稽核时,要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与推广,大部分财务公司开始运用计算机处理传统业务。为了完善与发展内部稽核,财务企业要应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并逐步让系统自动生成稽核监管表。
(四)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防范金融风险最好的措施是内控制度,在其建设过程中,可以强化公司的经营决策、完善业务流程、推进业务制度规范化、经营决策程序化等。应该重视每个方面存在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可以运用内控制度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保证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此外还要构建起转移与分散风险的相关机制,确保可以有效的化解风险。财务公司可以按照资产负债比例的具体要求,对资产结构进行安排,严禁因为对象、期限、金额等过分集中而产生风险,要科学的实施分散处理。
理财保险的特点篇5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甘肃省;农业保险
一、前言
乡村振兴战略旨在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减贫、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从建体系、抓重点、求创新、强基础四个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并提出要持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增加农保险种、有效提升覆盖面,科学确定保费补贴机制,增加财政补贴种类,探索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甘肃省作为脱贫攻坚难度较大的省份,2022年已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但仍然要把巩固脱贫成果、防范返贫恶化作为重点工作。因此,加强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研究,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一)农业保险覆盖情况
近年来,甘肃省农业保险整体发展情况良好,各项指标稳步上升,覆盖率逐年增加。保费收入从2013年的5.73亿增长到2022年的19.13亿;保费赔付额从2013年的3.07亿增加到2022年的15.72亿;赔付率从2013年的53.56%增加到2022年的79.68%;保险密度从2013年的37.06元提高到2022年的131.52元;保险深度从2013年的0.095%增加到2022年的0.219%。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近三年甘肃省累计签单保费44.5亿元,共赔付28.3亿元,其中直接受益农户301.5万户次,有力支持了农户的稳定增收和特色产业的良好发展。但据甘肃省2022年农户参保户数计划表显示,全省申报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村居民7203939人、1830158户,[1]仅占全年农村居民20460133人、5055097户的35.21%和36.20%,也反映出甘肃省农业保险的普及率还有着较大的增长空间。
(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农业保险因农业的弱质性而具有收益外部性、高风险性、高赔付率、高技术要求等特点,被界定为半公共商品,世界各国对其发展也都采用“市场+政府”“自愿+强制”的双向引导。我国自2004年试行“有政府补贴的商业化农业保险”,2007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国范围推行。甘肃省农业保险亦采取“市场+政府”的经营模式,即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人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国寿财险、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黄河财险等12家保险公司都担负着甘肃省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并且“每县经办机构原则上2家,不超过3家”,经办期限3年,通过竞争性磋商等简易程序确定服务地区,进而与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推进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助力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在中央保费补贴支持下,2007年开始逐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如2007年在甘州、安定等地试点能繁母猪险种,2008年试办奶牛保险,2010年试办玉米制种保险,2012年在天水、庆阳、平凉等地开办森林保险等;同时,也开发了啤酒花、藏羚羊、牦牛、青稞、马铃薯、中药材等甘肃农业特色险种。目前,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多达105个,覆盖羊、牛、薯、药、果、蔬六大主导产业[3]。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具有时空差异的资源禀赋结构导致甘肃省乡村发展的差异化分布,也使农业保险发展兼具背景性的共性问题与特性问题。
(一)甘肃省经济水平落后制约了农业保险发展
农业保险功能的有效发挥需要有充足的保险保障资金,该资金一部分来自保费收入,一部分来自投资收入。目前,为引导和支持农民参加农业保险,通常由政府财政为投保农户提供保费补贴,这就意味着地方经济水平好坏直接影响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对甘肃省而言,近年来,经济总量逐年上升,但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差距较大,长期以来经济体量位居全国末端梯队。2022年,全省GDP实现9016.7亿元,实际增速3.9%,总量仅高于海南、宁夏、青海、四省区;全省人均GDP约3.41万元,不及全国同期人均GDP水平一半。与此对应,全省财政收入亦有限,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4.5亿元,仅为广东省的6.77%、浙江省的12.07%。实体经济发展的落后,使得投入农业保险的财政资金不够充足,严重制约了全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落后意味着农民收入低,限制了农业保险购买积极性。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44.3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了7.4%,但仅占全国平均水平17131元的六成,居全国各省排名最低位次。这种农村居民的低人均可支配收入,再加上靠天吃饭的传统观念过于浓厚,对农业保险认知不充分,致使农村居民主动投保意识弱,直接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保险供给力度有待增强
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国家旨在保护粮食安全和农业经济发展,但农业产业固有的低收益、高风险、高赔付率使农业保险盈利性较差,与保险公司的商业逐利目标矛盾。为此,国家自2010年起推出多项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2010年5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保险公司为种、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保险机构从事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及后续对应的增值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2017年财政部的《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再次延期至2019年底。此外,还允许经营政府给予保费补贴农业险种的保险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巨灾风险准备金,具体按补贴保险保费收入的25%计提。甘肃省贯彻执行,即使这样,农业保险的高风险成本和低保费收入下的优惠政策之比仍不及盈利效应,甘肃省还是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农保赔付率更高一些。这些明显抑制了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发展建设的积极性,整个市场政府主导力量明显,市场自发调节力度弱。与此同时,省内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完全建立,容易导致承保农作物的方位、面积等数据不准确,农业指标监测设施不完善,不利于承保工作的进行。各保险公司针对农业保险特色产品的开发创新力度也不足。目前,甘肃省农业保险覆盖了包含主粮作物、藏系养殖、森林在内的主要农产品,以及包含果树经济作物、特色养殖、蔬菜种植等在内的特色种养殖产品,但大多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明显,缺少市场竞争。同时,随着新型经营主体和特色经济林果类产品种植规模的增加,逐步开展了针对苹果、玉米的“保险+期货”试点,增开高原夏菜、羊肚菌、枸杞、李广杏、茶树、湖羊、绒山羊、黑山羊等11类品种的天气、价格指数保险;以及红花椒、核桃、油橄榄、藜麦、金银花、设施蔬菜、中药材等9类产品的收入保险。这些创新型险种总计20余种,仅占全部农业保险品种的18%,并且很多尚处于试点环节,未大规模推行,创新力度明显不足,理赔标准和理赔方式上的较大差异也影响了相关产品的信服度与普及率。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多,规模种养殖大户越来越多的对理赔提出高要求,传统的成本保险已经无法满足农户化解风险的需求。与现有物价匹配的产值保险、收入保险成为主要需求,但现有产品表面创新多、质变节点少,尚未涉及到深层改革,这些都从供给层面影响着甘肃省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对策
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为依托,要想获得甘肃省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重点解决财政补贴、需求提升和供给增强三大问题。
(一)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增强财政补贴力度
经济有效增长是带动农业保险良好发展的动力,而农业保险的良好发展又可以推动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一方面,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甘肃省的特殊地理位置优势,顺应国家双循环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发展契机,积极推动省内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同时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增加对乡村振兴等重要领域的财政支出比例,确保并逐步提升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另一方面,提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利用效率。作为经济欠发达省区,甘肃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依赖程度较高。2010-2019年,全省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均值仅为0.463%,而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均值却达到1.658%,全省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的比值从2010年的4.153倍增加到2019年的4.654倍。[4]财政部数据也显示,2013-2018年,中央对甘肃省财政转移支付总量(不包含税收返还)从0.16万亿增加到0.2万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已成为甘肃省财政支出的主要来源。以财政补贴为主的农业保险在甘肃省试点以来,中央、省级、市县三级财政补贴比例分别约占40%、25%、15%,2007-2019年,累计政府保费补贴61.23亿元,占保费收入的83%,其中,中央、省级、市县级各自累计补贴额为25.66亿元、21.69亿元、13.89亿元,[5]中央补贴是主要构成。2022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9.13亿元,按照“财政补贴资金计划”,中央补贴3.49亿元,省级补贴5.04亿元,分别占保费收入的18.24%和26.35%。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在甘肃省加快经济发展同时,资金缺口仍需中央政府补贴,因此,既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补贴,还要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资金使用监督,避免寻租、资金缺位错位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在最主要的地方。此外,一些特色性、经济价值高的果蔬类农产品,农民投保需求受到地方财政压力和省政府保险任务计划限制,只能部分投保,保险覆盖率较低,亟需财政补贴的持续增加。乡村振兴需要继续推进“一县一品”“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相关农业保险则因产品特色多处于创新试点环节,并由县级财政主要补贴,而省内高贫困率意味着多数县级政府地方财政有限,无法承担高额保费补贴,保障规模有限;农民的低收入也制约了自缴保费比例不能太高,这就导致“全而弱”的恶性循环。从长远发展来看,甘肃省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仍需中央财政的大力扶持。
(二)提升农民需求
提升农民需求是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根本。按照目前甘肃省农业保险中确定的中央补贴品种,除育肥猪实行“成本+目标价格”保险、由农户承担20%的保费以外,其他实行成本保险,农户承担保费占比5%-30%不等。其中,承担比例最低的是公益林,农户仅分摊5%;商品林分摊比例最高,需分摊30%;马铃薯、能繁母猪农户分摊20%,玉米、棉花、冬小麦为15%,青稞、藏系羊、奶牛为10%。苹果、中药材、肉牛、肉羊、蔬菜、鸡等省级补贴品种则区分农户贫困程度,贫困户承担10%,非贫困户承担20%。与此同时,作为成本保险,相关补贴品种的保额根据开办时的物化成本确定,从300元到10000元不等,费率从2%到6%不等。据统计,2007年,全省农户自筹保费546万元,占总保费收入13%;2019年,自筹保费33380万元,占比20%;2007-2019年间,农户累计自筹保费12.02亿元,仅占保费收入的16.3%[6]。传统补贴品种保额与现行物价增长速度的脱节,使农户享受低费率同时,又认为成本投入和保险赔付之间有差距,尤其是设施投入大的高经济价值农产品,更因保障程度不高而降低了农户投保意愿。这就需要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在产业脱贫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产业振兴,提升农户手工技能,增加稳定的从业工资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从而可持续地提高农户可支配收入,在现有消费基础上满足农业保险费用开支的增长,从根源上缓解甘肃省农业保险投保率低的现状。此外,还需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改善农户传统“认栽”观念。在偏远农村地区,保险普及力度并不乐观,一些农户只知道社保,对农业保险知之甚少。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的政策环境下,乡村干部以及农业、保险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深入村社,积极开展农业保险普及宣讲会,为农户们讲解农业保险的专业知识和理赔案例,通过浅显易懂的方式让农户意识到“以小换大”的风险防范重要性,了解农业保险的功能,积极配合国家政策的顺利开展,增强参保积极主动性。同时,利用“抖音”、“快手”等民间流行并易于接受的短视频方式,找当地已参加农业保险并获益的农户做代言,多做产品介绍和优惠政策宣传,从而提高农业保险投保率。
(三)提高保险公司供给积极性
1.继续推行并落实财政部规定的有关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升税收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鼓励并吸引保险公司主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提供更多的农业保险服务,积极协助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2.引入更完善的竞争机制,建立多元主体的农业保险市场。截至目前,甘肃省尚未有专业性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开展服务,农业保险由综合性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并只占各经营主体业务的小部分,这就使服务专业性欠缺,在产品设计和费率厘定及条款制定上专业性不强,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也劣于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未来可以在提升经济发展、确保并增加地方补贴的基础上,吸引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来甘肃拓展业务,增加市场竞争力,提升服务质量。3.规范保险经营管理,提高理赔效率和精准度。《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地方政府要结合自身财政情况增加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引导保险机构到农村基层网点,下沉服务重心,开拓新型农业保险产品试点范围。因此,一是甘肃省政府要进一步结合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科学确定保费补贴机制,推动“以奖代补”政策的试点;二是现有从事农业保险的各家保险公司应加大对农险业务的重视,积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类型,增加对乡村振兴中“一村一品”的高经济价值特色农产品保险保障,明确理赔范围,做到精、准、细。在现有成本保险为主,试点产量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权)”等产品形式的格局中,根据保障对象的特殊性,试点成熟后逐步推广普及。三是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及时赔付,增强保险信誉度,提升农户投保热情。四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农业保险的产品宣传、开发创新,完善省内“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的电子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
[2]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OL/ED].
[3]王曼丽.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D].2022年甘肃农业大学硕士论文,第18页;
[4]李永海、潘菊霞.甘肃省财政转移支付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J].陇东学院学报2022(5):33-37;
[5]王曼丽.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D].2022年甘肃农业大学硕士论文,第19页;
理财保险的特点篇6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